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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姑姑是一位高中老師,教國文的,是孔老夫子與耶穌的信徒,平時正經八百的;有天一覺醒來突然被洗腦,開始經營起直銷的副業。當老師的人有個習慣很難改,就是不自覺的把周邊的人都當成自己班上的學生,講起話來總是滔滔不絕的,權威感加上「神奇的」直銷產品威力驚人,每回見面都得做個順水人情,買幾樣家裡幾乎用不著的產品。不買?那可能話匣子一開幾個小時都停不了,最後還有可能會鬧到反目!

我不喜歡有人向我推銷,最主要的原因是我喜歡自己做決定,不願意被強迫,但我也同樣不喜歡拒絕別人。誰天生喜歡陪笑臉拉客?大家都是混口飯吃嘛!服務業掛帥的社會,以前我總會給人方便,將心比心。上館子服務生怠慢,我等,頂多去催一催,拍桌子和老闆吵架我做不來;餐點難吃、涼了、有小蟲、頭髮等等,情有可原呀,算我倒楣,以後不去這一家就是了。逛街的時候,如果店員太熱情,如果只是純逛街,為免浪費彼此時間,我會用最快的速度瀏覽一遍後離開。現在想想,我以前不僅不會講價(現在也不太會),對自己消費者的權益也不太捍衛,常常吃很多悶虧。

我不喜歡向人推銷,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不喜歡跟陌生人說話,老早就知道自己不適合扮演八面玲瓏的業務員角色。逢人即喊美女或帥哥的話,我說不出口,要稱讚別人拉近距離難道不能找合適點的詞彙嗎?昨天逛街的時候聽見店員大力吹捧一個女姓客人,直誇她瘦,說見過許多人試穿就她穿起來最好看,我好奇地回頭看了看,充滿錯愕。不是吧,這位大嬸(百貨公司雇用了很多中年二度就業的婦女,總是和藹可親的叫妳妹妹;雖然不喜歡店員太熱情地纏著我,不過總比年輕店員猛講電話斜眼看人好),我回頭只看到了一位非常普通的成熟女性,妳應該建議她去適合她年齡的樓層才對。

賣東西真的是一件很惱人的事情,我目前賣過最大的東西是我在美國唸書時開的車子。明明知道汽車的狀況不錯,價錢合理,就是會碰上一堆想佔便宜的人。挑三揀四看看能不能便宜個幾百塊(美金),狡詐的知道我最沒有的就是時間,想跟我耗下去。可以,當然可以降價賣便宜呀,但是我不是唯利是圖的商人,賣便宜但是絕對不會賣給你!你可以跟我好好講價,說經濟上有困難,我會了解,說不定還會心軟;挑毛病、吹毛求疵,還一直死守著不放,要我降價,那我只好說抱歉囉!這不是我的不理性,而是我的情緒和時間也有看不見的價值,為了賣東西讓我自己不愉快,不是我的風格。

花錢的人是老大嗎?可以頤指氣使,因為同一分錢值得更好的報酬?如果是,那我也想過過當老大的癮。

前一陣子電腦被我玩壞(不知道是中毒還是怎麼的,無法關機,執行速度也慢的嚇人,於是我沒耐心的對電腦粗魯,猛按關機鍵外加拔插頭拔電池),送修後回來一台表面磨損嚴重,看來老舊不堪的電腦,而服務人員堅稱那就是我的。我雖然之前對電腦又打又罵的,但是使用的時候絕對是小心翼翼,電腦就算有點年紀,看起來也絕對是新的。不說別的,連貼貼紙的位置都不一樣。可是沒有證據,流水號被調換了(就是一張貼紙)。除了電池和鍵盤是我的,上下蓋都被調換了。誰這麼無聊又可惡?!電腦被我帶回去用了幾天,功能一切正常,但是「別人的」電腦我用起來整個不舒服,有點戀物癖的我心情更是鬱悶。

打電話給維修站人員抱怨,態度開始強硬,堅持那個不是我的,不體貼的要求他們馬上給我把我的電腦外殼找回來!對方態度放軟,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我說我有證據的緣故,請我把電腦送回去,他們幫我再換一個外殼。

我不滿意的說,我要換我原來的那個,打了通電話去客服抱怨。立刻就有回音,原來跟客服抱怨這麼有用唷?!

某某維修站的站長親自打電話給我,承諾只要我送電腦過去,馬上會請工程師立刻幫我換全新的外殼,並道歉地說讓我有不愉快的「誤會」(官方說法,總不能要他直接說是哪個環節有人手腳不乾淨嘛)。最後,一切不愉快都落幕了,我換了新的外殼。自己還是不習慣當奧客,當對方如臨大敵地猛跟我道歉,戰戰兢兢地替我服務時,我還是會不好意思的啦!

正當我在學習當老大的時候,又來了一個練習機會,才買了兩天的耳環突然很脆弱的斷掉了。

我第一個念頭倒不是生氣花了冤枉錢,而是我真的好喜歡好想要馬上帶那副耳環喔!於是立刻送回購買的專櫃,很失望的得知雖然可以免費維修,但是至少要一個禮拜才會好(要送回原廠修理,而他們一個禮拜才來一次),最久可能還要兩個禮拜。耐心地等了等,每回逛街經過的時候都去問問好了沒,快要兩個禮拜的時候實在忍不住撥了通電話去關心一下,颱風天他們沒有營業。那時候感覺是噹的一聲,耐性正式用光。既然電話聯絡不到,那我只好寫信囉;寫了封信表達我是忠實顧客的立場,以及對他們服務的失望,信末沒有署名。沒有接到回信,正在上班的時候倒是接到了他們老闆打來的電話,先問問我是不是那位寫信抱怨的小姐,我不好意思的承認後,老闆很客氣地跟我解釋為什麼會花這麼長的時間(據說她在等更好一點的材料到貨),並且希望我不要不開心,她會再多送我一副耳環,樣式任我挑。人家都這麼友善了,我的劍拔弩張氣勢頓時小了很多,彷彿自己有點太小題大作啦,哈。

這個事件倒是讓我有兩個感想:(一)會吵的小孩有糖吃。當乖寶寶、善良的客人,其實只是苦了自己而已。(二)做生意還是要有點天份。要留住一個客人很容易,態度和誠意決定了一切。我以後還是會繼續去那個專櫃消費,畢竟我在意的是買不買得到漂亮又耐用的東西,人家既然重視維修服務,我也會再給他們機會(其實後來又去買了很多),這是雙贏的局面。要趕跑一個客人更簡單,不要凡事顧客至上就好了。(三)既然身為一個消費者可以當老大,我想我是不願意去扮演鞠躬哈腰賣東西分紅的角色了。還是不敢太鐵齒,說自己永遠不可能會去以賣東西當職業,畢竟這是我最不喜歡做的事情囉!


[練習題]
以後不管有沒有從皮包拿錢出來,遇到不開心的事情,不要再想人家也是混口飯吃討生活,直接叫他們主管出來,我要客訴。在這個以客為尊、網路發達的年代,我要好好善用我的權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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